關于福州2018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調整的通知
作者:輕松保 |
發布時間:2018-07-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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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福州市統計局關于發布2017年福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的通告》(榕統〔2018〕37號)的精神,2017年度福州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5133元,結合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規定,從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如下標準核定:
1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4382.76元,最高不超過18783.24元;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3756.65元,最高不超過18783.24元。
2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,月繳費基數為4382.76元,按10%的費率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,月繳費金額為438.28元。
3、退休人員達不到規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,月補繳基數為3756.65元,按10%的費率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,月補繳金額為375.67元。
參保單位應當自行申報、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。各管理部要加強基金征繳管理,嚴格審核復核制度,確?;饝毡M收。
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
2018年6月13日